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被控在擔任議員期間,利用搬家工人蔡博安名義詐領助理費12萬餘元,台北地方法院今(28)日宣判,依貪污治罪條例判童仲彥7年6月有期徒刑,褫奪公權4年,另依偽造文書判刑5月、可易科罰金15萬,並沒收不法所得12萬3842元。全案可上訴。童仲彥被控於2011年10月間
無黨籍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日前在基隆市酒駕自撞,酒測值0.52毫克,被警方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。童仲彥今(13)日在臉書發出退選聲明,除針對酒駕一事再次向社會大眾道歉,並表示自己錯了、做了最壞示範,應該負責,「一切咎由自取,應該把機會讓給有志參選的新人」,並宣布退出年底市議員選舉。原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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